近日,網絡曝光四川、青海、海南、北京等多地的航空客票代理人協會發聲,擬“與被服務費協商確定收取服務費”。其中四川航協決議:“機票服務企業自6月起可根據服務內容,服務項目,質量承諾與被服務方協商確定每張機票收取30至60元或按票面收取3%-10%的服務費。”
四川航協於2015年6月11日下午召開瞭四川航協第六屆第十次理事會會議,決議如下:
一、代理企業在加快轉型的同時要轉變觀念,明確定位,要認識到已由代理企業轉變為服務企業,服務形式已發生根本性改變。
二、客觀條件及身份發生變化後要緊跟形勢,按照市場經濟平等互利、公平交易、有償服務的原則,機票服務企業自6月起可根據服務內容,服務項目,質量承諾與被服務方協商確定每張機票收取30至60元或按票面收取3%-10%的服務費。
三、在機票服務費通用發票出臺前,各機票服務企業應按照稅務部門有關規定要求,根據自身情況向被服務方提供服務類發票。
四、對實行零代理費的航空公司及不支付服務費的客戶,機票服務企業可不提供機票銷售服務。
五、機票服務企業對過去已簽署合作協議的客戶增收服務費前應向其充分闡述理由、說明情況,爭取客戶的理解和認同,修改相關協議內容。
六、努力提高服務質量,明確服務承諾,做到公平競爭、文明銷售、誠信服務,不斷滿足客戶需求
然而普遍關註機票價格的旅客來說向服務收費旅客是否能買單財務軟體
對此多數網友並不買賬。
網友“@FATIII ”:【銷售代理與航空公司的博弈】自航空公司取消給機票代理的代理費後,銷售代理計劃向航企收取銷售服務費。銷售代理與航空公司,最終誰能勝出這次博弈?還是最終兩敗俱傷?
網友“@小樣嘿嘿撒”:艾瑪,剛少瞭機場燃油費,這個費用又加上瞭。有意思嗎?
網友“@顏-洛”:說白瞭,機票又要加價唄,這些服務費最後還不是轉嫁給消費者。 國內機票已經貴成這樣還不滿足,真的是搶錢。。。。。。。。祝願這些唯利是圖的企業早點倒閉。
目前行業內主流觀點認為未來傳統代理商的生存之道是轉型為綜合服務提供商,並收取服務費。但是對於普遍關心台中庫存管理系統票價的旅客來說,想要他們額外“買單”並非易事。代理商可以提供什麼樣的附加服務?這些服務怎樣收費?都是需要思考和市場檢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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